欧洲气候基金会建议将节能作为约束性指标
欧洲气候基金会(European Climate Foundation,ECF)在今年4月曾发布了《路线图2050》(Roadmap 2050),报告中指出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至少可满足欧洲80%的能源需求,而且不会比继续建设化石燃料基础设施花费更多。同时制定了欧盟能源部门脱碳途径,以达到2050年至少减排80%的目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在哪种可再生能源情景下,2050年的电力成本不会比化石燃料发电更贵。
此外,《路线图2050》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战略性地指出欧盟迈向低碳经济要解决的主要挑战和短期优先领域。
近期,该机构又发布了题为《节约能源2020:如何将欧洲节能政策影响增至三倍》的报告,评估并推荐所需的节能政策。他们建议将节能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写入政策法规。
节能被公认为是一种廉价的保证能源供应和实现减排目标的好方法,ECF在报告中指出,节能对于欧洲实现低碳经济至关重要,这体现在很多方面。
比如节能对帮助欧盟实现2050年80%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意义重大;在不景气的经济环境中创造工作岗位;提高欧洲在此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为未来输出标准作准备;提高能源供应安全性,降低欧洲能源的对外依存度;减缓总体的能源需求的增长速度,有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的2020年约束性目标。
实际上,欧盟已经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并已经制定了到2020年20%的节能目标。
ECF研究发现,欧盟在那些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源方面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仅这一部分的终端用户的节能就几乎能实现其2020年整体20%的节能目标,剩下的一小部分可以由可再生能源来完成。 根据2006年对没有出现经济衰退情况下的预测,到2020年大约需要实现3.94亿吨石油当量的节能才能完成整体20%的节能目标。而现有的能源效率政策、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及经济衰退预计到2020年在欧盟27个国家能比基准预测减少1.85亿吨石油当量的能源。因此,到2020年约2.08亿吨石油当量的缺口将仍然是欧盟的努力目标。
报告指出,要填补这一缺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现终端用户的节能潜力。以这种方式节能可以在2020年使欧盟的能源投入每年降低780亿欧元,减排5.6亿吨二氧化碳。
不过,欧盟最近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摇摆不定的态度。例如,欧洲理事会把节能目标重新制定为“争取把能源效率提高20%”。另外,在法律层面上,欧盟的节能措施也远没有温室气体和可再生能源受到的重视多。
ECF指出,最近的种种迹象表明,节能在欧盟并未受到足够重视,欧洲的节能潜力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这意味着实现温室气体和可再生能源的2020年目标更困难了。
经过研究,报告提出,为了填补2.08亿吨石油当量的缺口,欧盟需要使目前能效政策的影响力增至三倍才能实现其节能目标。
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关键问题就是如何通过政策措施来实现三倍的影响。这份报告建议将节能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写入政策。
目前,欧洲设立了3个202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分别是实现20%的温室气体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和节能。然而,前两个目标都是约束性目标,唯独节能不是。
在研究中,ECF提出了4种约束性节能目标的实现方案,并认为,其中最可行的方案是在欧盟成员国层面推行约束性节能目标。
报告认为,现存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责任制及较强的政策约束。另外,欧盟成员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计量节能方法。因此,在成员国层面推行约束性指标可以在政治层面保证结果实现的可靠性,同时又能使各成员国灵活选择和运用最合适的工具来达到目标。它可以提供一个框架来指导欧盟现行能效政策的连贯执行。这种一揽子政策将降低各国执行力不足的风险。此外,在成员国层面设定约束性节能目标还将激励各国积极参与在欧盟层面制定新标准。
此外,报告还建议将该约束性目标同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和欧盟可再生能源政策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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