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如何破除“伪接轨”
中国的绝对电价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发达国家的电价里包含服务成本,而且,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电价补偿机制。这都是中国目前不具备的”
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煤炭等能源价格持续上涨。2003年到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能源价格不相称”。
“国际惯例”、“全球能源普涨”,在崔新生看来,这一次,如同此前成品油涨价一样,中国又与国际接轨了。“不要动不动就与国外比较。”谈到阶梯电价,崔新生无奈地说。
在崔新生看来,当前,中国的绝对电价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发达国家的电价里包含服务成本,而且,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电价补偿机制。这都是中国目前不具备的。”崔新生如上说。
持有类似观点的还有孙立坚。他指出,比较中外电价,不能简单看绝对电价差别,要看相对电价。所谓相对电价,是指电价占总收入的比重。
此外,孙立坚还提醒,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发展阶段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他分析称,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来自投资拉动。现阶段,工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仍比较高。而欧美经济增长则主要依靠消费支撑。相应的,也更能承受成本较高的能源。
他告诉记者,很多国家处在发展中阶段时,往往采取要素价格补贴的方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甚至管制资源涨价。
“不考虑中国的发展阶段,希望通过水、电、煤涨价倒逼产业转型,可能导致本来应该进入实体经济领域的资本转向投资领域,将对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孙立坚不无担忧地说。
除了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孙立坚还强调,现在的中国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贫富差距更大。他说:“中国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被平均增长了。资源性消费增加对他们的生活质量有很大影响,阶梯电价如何实施,一定要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实际困难。”
据了解到,在发达国家日本,政府专门制定了阶梯电价下限。用电量低于下限的居民甚至可以不缴纳电费。这一政策显然主动偏向最底层居民。
孙立坚关注低收入人群,崔新生则从行政层面考虑问题。他指出,实际上,国际能源价格相对于通胀而言,并没有上涨。中国的能源行业行政成本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电价问题总想着与国外比,笼统出台一个阶梯电价制度只会给行政集权留下更大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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