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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阶梯水价拟实行三级管理 22吨水为基准

2011-06-23 已查看:3626次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阶梯水价将于今年下半年水价听证会后在全市实施。届时,水价或将以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30立方米为两个“坎”,实行三级阶梯式收费。

用水量30吨以上或双倍付费

记者查询得知,曾在2005年9月,广州市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经过听证,初步确立了阶梯水价的三个等级。也就是,第一级为每户每月0-22立方米,第二级为每户每月23-30立方米,第三级为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上。

广州市物价局2011年2月曾出版一份《广州市市民交费指南》,记者看到,在“居民生活用水”一栏后的备注上写着:“已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此价格(1.32元/立方米)为第一级水量基本水价,未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按此价格计收。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3立方米至30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

市物价局:具体标准下半年定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在上次听证会时,有关部门曾测算得出,广州市家庭户均每月基本用水量为22立方米。因此,届时或将以此作为基础用水量。“很有可能是22立方米,但也不排除变化。”物价局负责人声称。

至于超出基础用水量的部分,是否也会以1.5倍、2倍的标准来计费?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这只是方案之一。具体的计费标准,还要等到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后,由听证会代表讨论决定,最后还要报政府审批。”他强调说,阶梯水价如何实施,标准是什么,要等下半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后才能拍板决定。

声音

韩志鹏:节约用水者应有优惠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晓丹 报道 昨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实施阶梯水价,合理拉开差价是对的,但不能成为涨价方式。韩志鹏说:“节约用水的人应该得到优惠、鼓励,真正超额用水大户才是阶梯收费的对象,这是无可厚非的。”

韩志鹏认为,实施阶梯水价的关键,在于如何设置计费梯度,以及体现合理、公平的原则。他告诉记者:“草案中说多收的费用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那么多收的钱如何监督和审计?现在的草案稿没有触及这些关键问题,我个人感觉是不着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