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绝对电价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发达国家的电价里包含服务成本,而且,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电价补偿机制。这都是中国目前不具备的”
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煤炭等能源价格持续上涨。2003年到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能源价格不相称”。
“国际惯例”、“全球能源普涨”,在崔新生看来,这一次,如同此前成品油涨价一样,中国又与国际接轨了。“不要动不动就与国外比较。”谈到阶梯电价,崔新生无奈地说。
在崔新生看来,当前,中国的绝对电价与发达国家没有可比性。“发达国家的电价里包含服务成本,而且,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电价补偿机制。这都是中国目前不具备的。”崔新生如上说。
持有类似观点的还有孙立坚。他指出,比较中外电价,不能简单看绝对电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