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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阶梯水价拟实行三级管理 22吨水为基准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阶梯水价将于今年下半年水价听证会后在全市实施。届时,水价或将以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30立方米为两个“坎”,实行三级阶梯式收费。

用水量30吨以上或双倍付费

记者查询得知,曾在2005年9月,广州市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经过听证,初步确立了阶梯水价的三个等级。也就是,第一级为每户每月0-22立方米,第二级为每户每月23-30立方米,第三级为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上。

广州市物价局2011年2月曾出版一份《广州市市民交费指南》,记者看到,在“居民生活用水”一栏后的备注上写着:“已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此价格(1.32元/立方米)为第一级水量基本水价,未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按此价格计收。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3立方米至30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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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23 点击数: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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