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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对重大铅污染地区项目停止环评审批
r/>    环保部还表示,将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

    环保部还首次提出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环保部表示,凡发生重特大铅污染事件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一律立即撤销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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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8 点击数: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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