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等。④农业和医药产业。转基因育种技术。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⑤空间、海洋和地球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
对于举办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求有关的专业,教育部在以下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于与国外知名高校和著名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办学的申请优先予以批准。对转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生在电子注册上予以政策支持。
在申报条件上,通知对相关专业的教师队伍、实验教学条件、改革和建设方案以及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均做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今后的年度专业设置工作中,要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扶持相关专业的发展并加强建设,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培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